法学院师生参加民商法的法律适用研讨会暨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1学术年会
2011年11月5日、6日,由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协办,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和深圳大学承办的“民商法的法律适用研讨会暨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1学术年会”在深圳成功举办。最高法院、省高院、省法学会、省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等单位的资深法官、专家学者和省律师代表共16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林彬出席会议并致辞。
本次研讨会分为民法和商法两个专题研讨组,设主题发言、自由讨论和总结发言等三个环节进行,主要围绕“物权法总论、所有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股权转让”等六个专题展开。与会代表各抒己见,就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障碍和突破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观点和意见。
我校法学院教授李婉丽老师和研究生张硕、李琴琴同学参加了此次会议。李婉丽老师在物权法总论专题小组上作为邀请嘉宾做了发言,她发言的主题是关于“重庆地票制度”,这一前沿性问题的提出受到了与会嘉宾的关注。研究生张硕、李琴琴两位同学也围绕会议主题与其他参会代表展开热烈讨论和交流,并分别向会务组提交了论文《论物权法定的缓和》、《浅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及其几个疑难问题解析》,此两篇论文均被收录进《民商法的法律适用研讨会暨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1学术年会论文集》中,其中,李婉丽和张硕的合作论文《论物权法定的缓和》获得“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