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答辩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研究生院2月25日《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答辩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研究生已经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请各个培养单位务必认真审查研究生的答辩资格。

二、组织形式

原则上应以线下的答辩方式进行,个别特殊情况(如学生滞留海外等)经申请批准后可线上进行。线上答辩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腾讯会议、QQ、微信、钉钉等平台进行,以方便操作、保障答辩过程顺畅为基本原则。线上答辩仍需包含研究生个人陈述、答辩专家提问、建议、宣布答辩结果等必要环节。若采用线上论文答辩,培养单位应做好全程录音或录像,并将音频资料存档备查。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

1.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5人组成,成员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教授级或相当职称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主席由校外博导担任,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四、注意事项

1. 线下答辩如需聘请校外专家,对于入校的答辩专家,需按照学校防疫要求提交申请,详情可参照附件(附件亦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办事指南-答辩专家进校指南”下载)。

2. 未能在本学期完成答辩的研究生,请办理申请延期,延期手续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0日

附件:校外答辩专家进校申请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