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各相关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通知》(学位办〔2022〕4号)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若干事项安排的通知》(学位办〔2021〕3号)、《汕头财经大学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服务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我校学位点建设水平,现组织开展2022年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内的学位点均应进行填报。我校参评的学位点包含三类:

      (一)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药理学、临床医学

  (二)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化学、光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应用化学、工业催化、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工商管理、美术学、设计艺术学;

  (三)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艺术。

       二、登录网址及账号密码

    填报网址为https://xw.zju.edu.cn,研究生院将为各学位授权点配置填报账号,初始密码届时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填报负责人手机。请各填报负责人及时重置密码,并杜绝将平台内材料信息传播到互联网和公开媒体上。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4月13日前:各学位点认真梳理各项建设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据可查,并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的汇总、整理和备查工作,完成系统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工作。

  (二)4月20日前,研究生院对各学位点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核查(对符合要求的数据进行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进行退回)。

  (三)4月28日前,各学位点查漏补缺,修改完善基本状态信息表数据并完成系统最终填报,并将系统导出版终稿电子版及支撑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wb@st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并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在系统中确定最终提交版本数据。

  (四)5月5日前,研究生院提交盖有学校公章的《信息提交确认报告》,完成2022学位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工作。

   四、填报信息的更新

  (一) 完成本次填报后,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将于每年6月和12月最后两周开放填报,届时各学位点可将更新信息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后,登录填报系统更新信息。

  (二) 更新信息项应是上一次填报后发生了实质变化的信息,按新增加数据项目填入相应模块,没有变化的无需更新;写实性内容有重大调整变化的,也应更新。

       五、填报注意事项

       (一)填报时间范围

     除另有说明外,本次采集的信息时间段,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注意问题

    1.基本状态信息表中所涉数据必须不低于《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中本学位点的申请基本要求。

   2.“专任教师数量”中专任教师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3.参评学术学位授权点之间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及其成果原则上不得重复使用;参评专业学位授权点之间骨干成员及其成果原则上不得重复使用;部分成果确属多学位点人员共同参与完成的,可分别归属。

   本次填写的人员信息将录入国务院相关学位系统,2023年有计划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尤其要在人员归属上提前谋划,人员不能交叉,即同一人员在申请2023年新增的各一级学科授权点与现有其他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2023年新增的各专业学位授权点与现有的其他专业学位授权授权点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4.其他注意问题重点参看表格下的具体说明。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填报质量直接关系到今后教育部抽评专家对学位点评估的评价和评分。各参评学位点所在单位负责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梳理、存档及文本报告撰写、论证等工作。

   (二)认真研讨,确保质量。各参评学位点要加强学习,切实领会周期性合格评估各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人员分工和要求,深入挖掘本学位点实力素材,突出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规范、高效地完成各项填报,充分展现学位点建设进展和成效。

   (三)对标对表,以评促建。各参评学位点应抓住状态信息填报契机,认真研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要素,以学位点基本状态信息作为开展本学位点自评的基础,建立常态化自我监测、自我诊断、自我预警机制,不断优化学位点建设工作,助力学位点建设质量的不断提升。 

    联系人:孔春苗,联系电话:86504745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