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6年研究生课外学术科技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6

校本部全体研究生:

按照汕头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汕头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立项活动的要求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决定启动2016年研究生课外学术科技立项活动。现开始接受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汕头大学全体在校研究生

二、申报时间:201656日~518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必须是研究生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且由研究生本人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研究项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学年论文不能申报立项。

2、可申报项目类别如下:

1)发明制作类作品

2)社科类社会调查报告及学术论文

3)文学艺术作品

4)创新、创意、创业计划

3、项目申报主要面向我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项目实行自由申报、择优立项、重点资助的原则,每名研究生只允许申报一项,不能交叉申报。

4、原则上不资助已经进入最后一年在校学习阶段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提出申请必须在预期毕业至少一年之前。项目申请人必须能够在其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时完成项目。

5、学校鼓励一定比例的个人项目申报,以及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组建项目小组进行申报。个人项目申报与项目小组申报并不设定批准立项比例。项目组成员以2-4人为宜。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汕头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团委。

2、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方式待定)

35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及办公自动化公布获得批准立项项目。

五、报送方式

项目申请人将《汕头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于518日前交到研究生院(行政中心401),联系人:王风奇,并发电子邮件到 fengqiwang@stu.edu.cn

欢迎广大研究生踊跃申报!

研究生院

201656

附件1研究生院2016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研究项目研发进度表

附件2汕头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研究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