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简 报
研究生院主办 2021年第1、2期(2021年6月30日)
招生·录取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公布
2021年2月26日,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我校即开通成绩查询系统,供考生和学科研究生工作负责老师查询。我校同时接受考生的成绩复查申请,截止到3月日,共收到131份对成绩有异议考生的复查申请,其中统考科目66份,自命题科目65份。经认真复核,申请复查的成绩均查无误并予公布。
我校召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
3月18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中厅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研究生院领导、研究生招生办、各学院研究生主管院长、各硕士点学科研究生工作负责老师参加了会议。会上,王建华副院长总结上一年度招生录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传达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解读2021年调剂录取政策;公布我校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办法;安排部署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并强调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性和保密要求。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3月15日,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月22日,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我校正式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处于常态化防控时期,我校综合研判后,采用线上复试的方式。3月24日,我校接受广东省考试院成立的巡察组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巡察,巡察内容主要是招生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教学司【2021】2号文件要求开展复试工作;复试方案和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复试有无全程录音录像;有无对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调剂录取工作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要求。针对以上内容,巡察组对我校的复试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和好评。4月底,我校按计划顺利完成全部招生计划。
我校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
目前,我校已完成今年全部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现已录取硕士研究生1710人,比去年增加87人,增幅5.4%。其中录取统考硕士研究生1572人,普通推免生9人,长学制转段学生129人。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全日制学硕559人,占32.7%,比去年增加2.5%;全日制专硕811人,占47.4%,比去年增加7.0%;非全日制专硕340人,占19.9%,比去年增加6.3%;全日制专硕和非全日制专硕共1151人,占67.3%。生源结构方面:录取一志愿考生628人,占36.7%,录取调剂考生1082人,占63.3%;录取毕业于“985”院校85人,毕业于“211”院校305人,毕业于本校的学生204人,毕业于有推免权院校的学生1095人,优质生源率64%,优秀生源质量稳定。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人数
| 全日制学硕 | 全日制专硕 | 非全日制 专硕 | 总人数 |
校本部 | 391 | 373 | 330 | 1094 |
医学院 | 168 | 438 | 10 | 616 |
全校 | 559 | 811 | 340 | 1710 |
我校2021年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展
2021年,我校共拟录取博士研究生77名,其中硕博连读生14人,应届毕业生30人,应届生及在校生占录取人数的57%。毕业于本校的学生55人。我校今年继续采用博士入学“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化、细化,不断努力改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博士研究生质量,工作开展非常顺利,审核各环节紧扣、合理。
研究生培养
完成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及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我校于2月25、26日两天完成了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工作。
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工作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从2021年起,我校与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基地、东莞基地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对接及招生工作,共计招收27名计划内专业学位研究生。另有3名计划外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将派往佛山基地进行联合培养。
完成2021、2022届研究生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核对、校本部2020级研究生学信网学籍信息核对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要求校2021、2022届研究生、校本部2020级研究生认真仔细核对学信网研究生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及学籍信息,确保研究生个人学籍信息准确无误。
完成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报名的工作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以下简称“CET”)和口语考试(以下简称“CET-SET”),组织校本部研究生完成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报名工作。
完成2021年6月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
为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研究生院于2月25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各学科培养方案规定及个人培养计划把好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关。
学位与评估
通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报》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报》,汕头大学2020年度授予学位的29篇硕士学位论文被抽检,抽检结果中有1篇“优秀学位论文”(占3.45%)、24篇“良好学位论文”(占82.76%)、1篇“一般学位论文”(占3.45%)、3篇“存在1个不合格意见学位论文”(占10.34%)和0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占0%)。本次文学院、工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均存在不合格意见论文。研究生院要求各学院、学位点、导师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写作、答辩等各个环节的严格把关,确保学校研究生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研究生院拟于2021年春季学期制定发布学位论文抽检处理办法。
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1]3号),组织学校各单位报送专家信息,更新提交了共计326位评估检测专家信息。其中,博士生导师80人,硕士生导师246人。
布置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文件《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研究生院于2021年2月24日布置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公布须参评学位点一览表;解读评估内容和评估方式;布置2021年各个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
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通知》
因我校连续两年在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均出现“存在不合格意见学位论文”,为加强我校研究生论文质量管理,研究生院于2021年3月1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各学位授权点全体导师须全方位严格把关,加强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管理工作。为更好发挥答辩委员会的把关作用,研究生院在学位论文授权页和摘要信息页间增设论文答辩信息页。
汕头大学参加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学位授权点一览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 2020-2025 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 号)及《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关于2020-2025 年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若干事项安排的通知》的要求,汕头大学确认参评学位授权点情况如下:
序号 | 学科(类别)代码 | 学科(类别)名称 | 授权级别码 | 授权点类别 |
---|---|---|---|---|
1 | 070703 | 海洋生物学 | 12 | 博二 |
2 | 081402 | 结构工程 | 12 | 博二 |
3 | 100102 | 免疫学 | 12 | 博二 |
4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12 | 博二 |
5 | 100706 | 药理学 | 12 | 博二 |
6 | 1002 | 临床医学 | 11 | 博一 |
7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2 | 硕二 |
8 | 0501 | 中国语言文学 | 21 | 硕一 |
9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22 | 硕二 |
10 | 0503 | 新闻传播学 | 21 | 硕一 |
11 | 0703 | 化学 | 21 | 硕一 |
12 | 0707 | 海洋科学 | 21 | 硕一 |
13 | 0803 | 光学工程 | 21 | 硕一 |
14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22 | 硕二 |
15 | 081704 | 应用化学 | 22 | 硕二 |
16 | 081705 | 工业催化 | 22 | 硕二 |
17 | 0802 | 机械工程 | 21 | 硕一 |
18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1 | 硕一 |
19 | 0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22 | 硕二 |
20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2 | 硕二 |
21 | 081405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22 | 硕二 |
22 | 1001 | 基础医学 | 21 | 硕一 |
23 | 1202 | 工商管理 | 21 | 硕一 |
24 | 1304L1 | 美术学 | 22 | 硕二 |
25 | 1305L1 | 设计艺术学 | 22 | 硕二 |
26 | 0351 | 法律硕士 | 23 | 硕专 |
27 | 1051 | 临床医学硕士 | 23 | 硕专 |
28 | 1053 | 公共卫生硕士 | 23 | 硕专 |
29 | 1054 | 护理硕士 | 23 | 硕专 |
30 | 1251 | 工商管理硕士 | 23 | 硕专 |
31 | 1252 | 公共管理硕士 | 23 | 硕专 |
组织做好2020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7]9号)的精神,汕头大学2021年组织了年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经2020年4月12-13日汕头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讯审议,汕头大学自主撤销美术学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并增列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召开汕头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十五次会议
2021年4月20日召开汕头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核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报告,同意“药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食品安全与检测”“统计学”5个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
开展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信息公示工作
根据2021年4月16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信息公示工作的函》(学位中心[2021]15)通知,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科在4月20-29日期间对本次全国各高校上报的专业学位水平评估部分公示材料(网址:https://zyxwpg.cdgdc.edu.cn)进行查核,按照要求完成本次公示任务。
提交汕头大学2020年度周期性合格评估材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 2020-2025 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 号)及《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关于2020-2025年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若干事项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研究生院编制了《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2020)》和31个参评学位授权点《汕头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0)》、并报送《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发展报告公开发布情况汇总表》及《汕头大学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公开发布情况汇总表》。
成立汕头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领导,保证合格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经2021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汕头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姜虹
副组长:王泉、谭学瑞
成员:(按拼音排序) 蔡映辉、杜虹、韩然、胡忠、怀效锋、李丽萍、梁强、刘昶、刘元根、毛思慧、沈水龙、苏少辉、姚芬、曾锐、、章跃陵、庄少明
汕头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办公室主任:杜虹 秘书:张建军、孔春苗
编制汕头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文件《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研究生院制定汕头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就汕头大学须开展合格评估学位授权点时间、评估内容、组织机构、评估方式、评估结果、改进提升方案、总结报告七个方面进行工作安排。
召开汕头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十六次会议
汕头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7日下午在行政楼4楼中厅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郝志峰校长主持。会议审定2021年6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会议决议:1、决定授予吴方磊等37位毕业研究生博士学位;2、决定授予傅芳红等959位位同学硕士学位;3、决定授予艾雯婷等1227名同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马立标等12名同学普通高等教育双学士学位、林颖帆等28名同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决定;4、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外语水平考试方案》和《汕头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
制定公布《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工作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及社会发展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根据《汕头大学章程》《汕头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特制定《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工作办法》。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2021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工作办法》于2021年6月23日公布实施。
组织汕头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讯审议
2021年6月29-30日学位办公室组织汕头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讯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汕头大学学位工作条例》及有关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规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决定授予朱海彬等369位本科生学士学位。
开展研究生导师培训交流工作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于2021年6月30日下午在讲堂三开展研究生导师培训与交流活动。会议由研究生院副院长陈银冬副教授主讲。各学院2019年和2020年初次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及研究生教务员共计83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交流活动。陈副院长就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研究生培养流程、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行为准则及规范、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研究生奖助情况及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情况政策等进行讲解培训。会上,杜虹院长还与新任导师进行现场交流,解答导师们各种疑惑。
制定公布《汕头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
为保证和提高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汕头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2021年第17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于2021年7月公布实施。
成立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委员会
根据《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经2021年6月30日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第20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王 泉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洪雨 王 慧 毛良斌 白文君 包能胜 许丽艳 杜 虹 李丽萍 李 杰 李 昆 杨庆杰 怀效锋 宋一兵 张建军 陈小红 陈彦青 武祥永 范 衠 郑慕强 胡尚瑜 侯光辉 徐 斐 梁 强 程西云 谭学瑞 熊 智
秘书长:杜 虹
学生工作
完成2021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评选条件及要求,我校黄鹤、郑树楷、陈煜亮、杨国喜、王国鑫等5名研究生获评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
完成汕头大学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各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学校审定,决定授予华婧雅、罗婷婷等38名研究生“汕头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2021年研究生综合活动费划拨至各二级学院
根据研究生院(研工部)2021年预算,于4月将汕头大学2021年二级学院研究生综合活动费需要划拨至各学院专项账户
完成 2021届毕业研究生档案装档工作
6月28日到7月6日,研工部统筹协调,各专业学院密切配合,2021届7月份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装档工作顺利完成,本批次共完成装档420人次,本批次档案预计于7月底8月初完成派遣。
完成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三助工作
2021年上半年,研工部设置三助岗位320余个,截至6月底已经完成上半年三助津贴的发放工作,共发放津贴50余万元。
完成研究生的返校及疫情期间人员管控工作
从2021年3月份开始,启动疫情期间研究生返校工作,本学期研究生返校研究生总数为700余人次,研工部通过前期准备,与各部门协调,分工协作,顺利完成本学期的返校工作。并接入学校公众服务号返校请假程序,方便了学生出入校门。
制定《汕头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及细则
4月份,研工部启动《汕头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及细则的制定工作,在上级文件的框架内,在借鉴其他高校经验的基础上,研工部完成了《汕头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及细则。《汕头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汕头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汕头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及《汕头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业经2021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完成2020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自评材料的撰写报送工作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高校学生奖助基金提取和使用情况的通报》,研工部于4月底完成了2019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自评材料的撰写报送工作。
院办工作
陈银冬老师挂职担任我院副院长
根据《关于李松等挂职的通知》(汕大党字〔2020〕70号)文件精神,工学院陈银冬老师挂职担任我院副院长。2020年9月3日上午10:00,中共汕头大学党委组织部苏文记部长、李治伟副部长等前来行政楼西405室宣布这一任命。陈银冬老师表示,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工作环境是目前的重要任务,一定会珍惜挂职机会,端正思想,摆正心态,与研究生院同事共同努力,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研究生院杜虹院长、王建华副院长及全体研究生院同事对于陈银冬老师的加入表示热烈欢迎,组织部苏文记部长希望通过选拔专业教师加入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学与管理的进一步融合,在补充行政单位人力资源的同时,也为学校选拔优秀的储备干部。
理学院杨忠强教授获批2020CSC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根据《2020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项目录取通知》(留金选﹝2020﹞112号)文件通知,我校理学院杨忠强教授已获录取资格。
完成2020秋季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补贴预算下拨
根据《汕头大学关于公布研究生论文答辩补贴开支规定的通知》(汕大发〔2015〕96号)文件精神,我院已于2020年10月完成2021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补贴预算整理工作,并拟于近期下拨预算。本次实发博士研究生29人,硕士研究生377人,下拨预算总金额1020800元。
完成广东省学位办2019研究生培养质量相关材料整理汇总
为加强对省内高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监测和监督,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编制广东省研究生培养质量年报。根据《关于协助提供2019年研究生相关资料数据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时间紧任务重的现状,我院积极统筹、准确分解,协同组织我校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梳理相关数据、撰写工作材料。目前,我院已于2020年9月20日完成数据上报。
转发《关于发布学会2020年研究课题指南并开展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针对我国研究生教育中的重大紧迫和长期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学会2020年研究课题申报指南,我院已于2020年9月15日进行转发,要求我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申报。
完成省厅高校研究生教学生活资源调查数据上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普通高校研究生教学生活资源调查的通知》的函的要求,我校已于2020年9月20日启动我校研究生教学生活资源调查工作,并结合我校实际于9月22日填报《2019年汕头大学新增教学生活资源情况统计表》、《汕头大学研究生教学生活资源情况报告》上报。
完成广东省学位办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书面调研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书面调研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新时代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积极探索完善新时代研究生培养机制,我院围绕目前面临的现实挑战和困难,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情况、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对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等三方面撰写了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书面调研报告,并于2020年11月23日提交省学位办。
完成2020秋季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补贴预算下拨
根据《汕头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补贴开支规定》(汕大发〔2015〕96号)文件精神,我院已于2020年10月完成2021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补贴预算整理工作,本次论文答辩补贴拟发放18级硕士研究生349人,19级硕士研究生28人,17级博士研究生29人,发放标准为硕士研究生生均2400元,博士研究生生均4800元,下拨总金额为1020800元。目前该预算已下拨。
完成省级高水平大学及优势特色学科监测系统数据报送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省级高水平大学优势特色学科监测系统数据报送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学校发展规划处的统筹安排下,我院会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同完成其中D100101、D100102、D100204、D020402等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情况、研究生发表代表性学术论文相关表格填报,并按时提交。
召开研究生院工作会议
2020年11月9日上午9:30,研究生院在行西402召开学院工作会议,研究生院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本次会议。会议伊始,招生办、学位办、综合办和培养办等科室就近阶段工作进行了汇报。随后,根据《汕头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和编制完成阶段工作方案》精神,本次会议主要聚焦学院“十四五”规划中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培养改革举措和质量监控、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工作。结合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示和全国(广东省)研究生会议精神,与会人员联系我校研究生工作实际进行了充分交流与探讨,就强化研究生招生宣传、加强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创新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机制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举措和措施,近期我院将据此进一步修正我院“十四五”规划。
召开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委员会会议
2020年12月11日下午15:00,研究生院在行政楼四楼中厅会议室组织召开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生院院长杜虹教授、王建华副院长、陈银冬副院长以及全体研究生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杜虹院长主持。
会议伊始,杜虹院长简要介绍了本次会议背景。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指出,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在2020年7月29日的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上,孙春兰副总理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内涵发展。近几个月来,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针对研究生教育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如《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研〔2020〕11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王建华副院长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对三部委《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进行了逐条阐释。在随后的互动交流环节,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机制、研究生管理队伍的配备、学生论文评阅平台共享等问题与我院进行了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