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总结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2

各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报送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总结材料的通知》(粤学位办【2012】35号),请汕头大学已经批准立项的三个省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报送联合培养建设总结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近三年来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总体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成功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思路、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二、报送要求

  总结材料应重点围绕示范基地建设和运行的机制创新,以及研究生培养的模式创新,充分挖掘自身的特色和亮点,提炼形成可借鉴或推广的措施和经验,有效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每个示范基地单独报送1份材料,文字内容应言简意赅,条理清晰,有理有据,每份材料不超过5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

  请各示范基地认真思考和提炼示范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关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示范基地的总结材料,于2012年9月24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xwb@stu.edu.cn

汕头大学经批准立项的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名单

高 校

学 科(专 业)

合作单位

汕头大学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

汕头轻工装备研究院

汕头大学

海洋生物学、环境科学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

汕头大学

内科学、妇产科学

粤北人民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

附件: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二Ο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