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31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教研函〔2012〕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2012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现已开始受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限额

  2012年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的申报面向全省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汕头大学获申报项目限额2项。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有关单位需对申报项目进行精心筹划和安排,认真填写《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材料各一式8份,电子文档各1份)及《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于2012年9月25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一)申报内容

1.选题范围

  项目申报可依照《2012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3)所列的研究方向,确定题目及研究内容,也可自主选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依照指南所列方向确定的选题。

2.研究内容

  所有项目研究均应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研究内容应针对广东省及高校面临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申报对象与申报限额

  2012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面向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汕头大学可申报限额6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条件

  1)重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2)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3)无未结题的同类项目。

  2.项目研究时间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请人需填写《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8份,电子文档1份),《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于10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

三、研究生示范课程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限额

  2012年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面向全省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汕头大学可申报限额4项。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有关单位可对照《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6,要求纸质材料各一式8份、电子文档各1份),《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7,要求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后,连同申报课程不少于30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光盘(建议rmvb格式)1份,于2012年10月25前报送研究生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4745,邮箱:xwb@stu.edu.cn

附件:2012广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