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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汕头大学2012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浏览) 汕头大学2012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浏览) 学院专业介绍(点击浏览) 汕头大学是1981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大学,学校座落在海滨城市汕头的西北区,学校占地面积2038.85亩,建筑面积44.84万平方米。 汕头大学得到著名爱国人士及国际企业 汕头大学于199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 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进行大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2002年起,学校全面启动以国际化为导向的改革工程,聘请外籍人才担任执行校长、院长等职务,推动一系列改革项目,被李岚清同志高度评价为“中国高校改革的试验田”。 21世纪的汕头大学,将致力于建设成一所有特色、国际化、受人重视的现代化高等学府,继续站在高等教育改革的前列,为中国开辟“不一样的办学道路”,为学生提供“不一样的学习经验”,为社会奉献“不一样的感动情怀”。 我校201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7人,硕士研究生127人。热忱欢迎港澳台地区有志之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专科毕业后在报考相关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内地(祖国大陆)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达到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交纳学费。 (三)报名时间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报考地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一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报名登记表上的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方向均须填写清楚,报考博士的考生还须在报考方向后注明导师姓名。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博士、硕士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一门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均为笔试。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二)初试地点、时间 初试时间: 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地点安排。 (三)复试地点、时间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汕头大学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复试情况、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评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2年6月中下旬由我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2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研究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及奖学金 1.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共计3万元人民币,学制为3~5年。 2.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人每年7000元人民币,共计2.1万元人民币,学制一般为3年。 3.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每人每年分别为1.8万人民币,共计3.6万元人民币,学制2~3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每人每年2.5万人民币,共计5万元人民币,学制2~3年。 上述学费按学年度收缴,逾期不交者,视作自动退学处理。 上述学费不包括学生的教材费、学生来校接受导师指导的往返交通费、住宿以及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 4.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我校优秀研究生的评选。 六、培养方式 1.
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基本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培养方案执行,选修课可根据港、澳、台学生实际情况选修有关课程; 2.
兼读制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按规定修完课程,方可进行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一般每周应有8 学时接受导师面授。如将面授时间集中使用,一般每月至少到校学习一次。 具体面授时间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由导师与学生商定,经学院(部、所)审批,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以便检查。 3.
兼读制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应来校修读外国语课程。入学时第一外语水平已达要求,可获准免修,但要参加该门课程的通过考试。 4.
其它未尽事宜,按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七、学位 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报考咨询和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张三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29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jsc@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曹 军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206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1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