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文件
汕大学位发[2013]04号
关于授予2013届本科毕业生蔡靖等1538名同学学士学位的决定
汕头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6月19日召开,会议对2013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鉴于蔡靖等1538名同学德、体合格,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取得规定学分,具备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汕头大学学位工作条例》及有关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规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
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蔡靖等374名同学文学学士学位。
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李冬璇等99名同学法学学士学位。
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左灿等183名同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蔡少佳等153名同学理学学士学位。
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简家伟等258名同学工学学士学位。
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钟文韬等84名同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刘烟娜等256名同学医学学士学位。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林绮婷等1名同学文学学士学位。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翁康程等3名同学法学学士学位。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邢晓娜等33名同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黄斌等7名同学工学学士学位。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卢诗勤等47名同学医学学士学位。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王伟等40名同学理学学士学位。
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蔡成谦同学管理学双学士学位。
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胡靖靖同学法学双学士学位。
汕头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学位 授予 决定